卡丁车比赛规则


一、 比赛规则:

    停止比赛

    如因发生事故或基于安全或其他原因,赛事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比赛时,将在发车线上展示红

旗、点亮红灯。各裁到岗的裁判员均展示红旗,示意比赛已经停止。所有车手必须立即停赛,将卡

丁车缓慢驶回发车线。

    停止比赛的结果是:

    1) 如比赛已完成60%,这轮比赛成立,而且比赛成绩按在停止比赛前一圈各车抵达终点的顺

序评定。

    2) 如比赛完成不到60%,这轮比赛无效,将进行重赛。

    在预赛中,全部车手均有权参加重赛的发车。

    在决赛中,只有在停止比赛前一圈通过终点线的车手可以参加重赛的发车。

    在停止比赛后20分钟内,重新发车。在发车前5分钟,关闭通向集结封闭区的通道。

    A、 赛事组织机构;

    B、 比赛名称;

    C、 比赛形式;

    D、 比赛项目;

    E、 比赛日期和场地;

    F、 比赛日程安排;

    G、 参赛车辆资格;

    H、 参赛报名;

    I、 保险;

    J、 比赛号码牌和广告;

    K、 车手服装;

    L、 参赛车手的义务和责任;

    M、 比赛组织方式;

    N、 成绩评定和颁奖;

    O、 抗议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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